关于领取毕业证书的通知
2022级初中专、2020级高职毕业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5届中、高职毕业生毕业证将于2025年6月27日起发放。现将毕业证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1.集中领取时间:6月27-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集中领取毕业证。
2.其他领取时间:8月25日以后工作日上班时间均可领取毕业证。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人
领取地点:文忠路校区(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926号,从南大门进入),教学楼2楼西201教室。
联系人:卢老师(0551-62525151)
三、领取流程
毕业生本人凭身份证到学生处(教学楼西208)核实实习情况、缴费情况、成绩(论文)情况和学生综合评价。如有欠费,前往图文中心三楼财务处2缴清费用,携带缴费单据到学生处领取毕业证。
四、注意事项
1.毕业证等材料原则上不得代领;如毕业生本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者须提交毕业生手写委托函及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方按流程代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发放毕业证。
(1)费用未缴清;
(2)成绩不合格(含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实践考核成绩);
(3)毕业论文未通过(高职)。
3.此次集中发放应届生毕业证书。历届生毕业证,请于2025年8月25日后工作日到文忠路校区领取,联系人:卢老师。
4.特别提醒: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职教成〔2017〕4号)中第七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学校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学生的奖励、记过及以上处分有关资料应当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处分撤销后,学校应当将原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移出”,请被纪律处分的同学主动联系班主任,提交撤销处分申请材料,按流程办理处分撤销手续。
(2)实习(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不合格者提交《实习(实践)成绩鉴定表》(见附件);无实习记录者联系时任班主任开具证明,注明未实习原因。高职学生毕业论文不合格者,联系高职部徐老师。
(3)学生个人档案提取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各班级群。
特此通知。
附件:《实习(实践)成绩鉴定表》
学生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