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广大从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客观公正评价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安徽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依据
本次职业技能认定严格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最新版)及相关行业规范执行,认定结果将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
二、认定对象
(一)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与认定职业(工种)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各类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
(三)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中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
三、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一)认定职业(工种)
本次认定涵盖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农机修理工等3个职业(工种)。
(二)认定等级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本次认定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3个等级。
职业(工种) | 职业分类编码 | 认定等级 |
水生物病害防治员 | 5-05-02-05 | 高级工(3级) |
动物疫病防治员 | 5-05-02-03 | 技师(2级) |
高级技师(1级) | ||
农机修理工 | 5-05-05-02 | 高级工(3级) |
技师(2级) |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对应职业(工种)、等级的下列基本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2025年11月20日。
(二)申报方式
本次认定采取 “线上 + 线下”方式。
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发至邮箱(swgcpxzx@163.com)。
线下申报:申报材料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文忠路926号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 陈老师”,联系方式:0551-62525569。
(三)申报提交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审核表》(见附件)
要求在“个人申报审核表”的背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单位审核意见栏盖工作单位公章。
2.提交本人近半年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电子照片(尺寸 2.5cm×3.5cm,像素不低于 300dpi,命名格式为“姓名+份证号”)。
3.近二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在职人员)。
4.申报二级(技师)及以上等级的人员,还需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报告、技术革新材料复印件等)或专业论文或技术总结(不少于 2000 字)。
六、认定方式及时间
(一)认定方式
认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机考方式,主要考核职业相关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等,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模拟操作或案例分析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申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人员,除上述两项考核外,还需参加综合评审(包括业绩评审、答辩等),综合评审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认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2025年12月6日。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2025年12月6日。
综合评审时间:2025年12月7日。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具体场次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缺一不可。
七、收费标准
1、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等级认定收费标准见表 1。
表1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认定收费标准1
认定等级 | 理论考试费 (每人每科) | 职业技能操作考核费 | 论文答辩费 | 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 考务费 | 合计(元) |
初级工 (5级) | 100 | 300 | 0 | 20 | 30 | 450 |
中级工 (4级) | 100 | 350 | 0 | 20 | 30 | 500 |
高级工 (3级) | 100 | 400 | 0 | 20 | 30 | 550 |
技师 (2级) | 100 | 450 | 300 | 20 | 30 | 900 |
高级技师 (1级) | 100 | 500 | 400 | 20 | 30 | 1050 |
2、农机修理工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见表 2。
表2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2
认定等级 | 理论考试费(每人每科) | 职业技能操作考核费 | 论文答辩费 | 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 考务费 | 合计(元) |
初级工 (5级) | 100 | 400 | 0 | 20 | 30 | 550 |
中级工 (4级) | 100 | 450 | 0 | 20 | 30 | 600 |
高级工 (3级) | 100 | 500 | 0 | 20 | 30 | 650 |
技师 (2级) | 100 | 550 | 300 | 20 | 30 | 1000 |
高级技师 (1级) | 100 | 650 | 400 | 20 | 30 | 1200 |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查询
认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申报人员可登录安徽生物工程学校、安徽电气工程学校网站查询个人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需在成绩公布后5 个工作日内,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需附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核查卷面分数统计是否有误,不重新评卷。
(二)证书发放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均合格的人员,将由安徽生物工程学校、安徽电气工程学校统一颁发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制作完成后,将通过邮寄 / 现场领取方式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及方式将在安徽生物工程学校、安徽电气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
九、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需确保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认定资格,已取得的证书予以撤销。
(二)考试期间,申报人员需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有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将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认定时间、地点等如有调整,将通过安徽生物工程学校、安徽电气工程学校网站发布补充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本次认定不指定任何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申报人员请勿轻信各类 “保过”“代报名”等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内容:申报条件、认定流程、证书效力等;
咨询电话:0551-62525569;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电子邮箱:swgcpx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职业技能认定咨询 + 姓名 + 问题类别”)。
附件: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审核表
姓名 | 性别 | 近期二寸蓝底证件照 | ||
出生日期 | 文化程度 |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所在地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毕业证编号 | 毕业时间 | |||
现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申报工种 | 申报等级 | |||
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及等级 | 证书编号 | |||
参保(或就业、学习)所在市 | 参加评价批次号 | |||
参加评价地点 | ||||
个人事项承诺 | 本人系 单位职工, 年 月参加本单位工作 年,其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年。具体工作经历如下: 年 月至 年 月,在 (单位) (工种或岗位)工作; 年 月至 年 月,在 (单位) (工种或岗位)工作; 年 月至 年 月,在 (单位) (工种或岗位)工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单位审核意见
|
同志现为我单位 (工种或岗位)员工,入职时间为 ,至今累计从事 相关工作已满 年。
工作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
填表承诺: 1.此表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 2.本表格内容正确无误,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一旦确认,不得更改申报信息; 3.不如实填写或提交虚假材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遵守职业技能认定相关规定。 本人确认已阅读并明白上述条款,并受此等条款约束。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评价记录: 一、评价结果: 理论科目成绩: ;技能科目成绩: ;综合评审成绩: 。 二、考评组意见:
三、考评组成员: 四、监考人员: 五、质量督导人员:
| ||||
制表人签字:
| ||||
认定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人: 日期: | ||||
备注:请用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要求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字迹清晰端正。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学历证书复印件粘贴处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粘贴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