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筹)印章管理制度
为安全、规范管理学院(筹)印章,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院(筹)办公室是印章管理部门,印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专人保管。
二、管理印章:安徽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筹)、安徽生物工程学校、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印章。
三、用印审批流程:用印须按级审批并在印章登记表上予以登记、签字。
1.合同书、项目文书、委托书、上行文件等重要文件需用印章时,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或授权后方可用印。
2.证明材料、总结材料、业务报表、介绍信等,必须经办人和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用印。
四、印章原则上不能带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须由专人携带前往,用后即带回。
五、原则上所有用印后的材料,必须复印存档。
六、印章管理人员要及时清洗、定期更换印油,保证用印质量。